1、避雷帶及其連接線經過沉降溝(沉降溝:一座較長的多層建筑物,往往在橫向上把建筑物分成幾段,段與段之間留有一段空隙,防止各段下沉不一致,引起建筑物損壞)時,應備有10-20cm以上的伸縮余裕的跨越線。
2、有女兒墻的平頂房屋,其寬度小于24m時,只須沿女兒墻上部敷設避雷帶;寬度大于24m時,須在房面上兩條避雷帶之間加裝明裝連接條,連接條的間距不大于20m時,只在屋檐上裝避雷帶;寬度大于20m時,需在屋面上加裝明裝連接條,連接條間距不大于20m。
3、瓦頂房屋面坡度為27°-35°,長度不超過75m時,只沿屋脊敷設避雷帶。四坡頂房屋,應在各坡脊上裝上避雷帶。為使檐角得到保護,應在屋角上裝短避雷針或將避雷帶的引下線從檐角上繞下來。如果屋檐高度高于12m,且長度大于75m時,要在屋脊和房檐上都敷設避雷帶。
4、當屋頂面積非常大時,應敷設金屬網格,即避雷網。避雷網分明網和暗網,網格越密,可靠性越好,網格的密度視建筑物重要程度而定,重要建筑物采用5′5m的密網格,一般建筑物用20′20m的網格即可。
在非混凝土結構的建筑物上,可采用明裝避雷網。做法是首先在屋脊、房檐等到頂的突出邊緣部分裝設避雷帶主網,再在主網上加搭輔助網,避雷網格大小按上述要求。采用避雷帶和避雷網保護時,屋頂上的煙囪、混凝土女兒墻、排氣樓、天窗及建筑裝飾等突出于屋頂上部的結構物和其他突出部分,都要裝設短避雷針或避雷帶保護,或暗裝防護線,并連接到就近避雷帶或避雷網上。對金屬旗桿、金屬煙囪、鋼爬梯、風帽、透氣管等必須與就近的避雷帶、避雷網焊接。
采用避雷帶和避雷網保護時,每一座房屋至少有兩根引下線(投影面積小于50m2的建筑物可只用一根)。避雷引下線最好對稱布置,例如兩根引下線成“一”字或“Z”字形,四根引下線要做成“工”字形,引下線間距離不應大于20m,當大于20m時,應在中間多引一根引下線。見《雷電與避雷工程的避雷帶和避雷網的結構設計》。